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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多媒体教室管理,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设备优势,提升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日常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应按照教学计划有序执行。如遇多媒体设备故障且短时间无法修复的,管理员应及时为教师临时更换多媒体教室,并及时通知秦都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第二条 教师需要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应填写《多媒体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由秦都书院副院长审批后方可使用。学生活动需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应填写《多媒体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由相关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报秦都书院
:2025-03-13   点击数:


为规范多媒体教室管理,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设备优势,提升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师日常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应按照教学计划有序执行。如遇多媒体设备故障且短时间无法修复的,管理员应及时为教师临时更换多媒体教室,并及时通知秦都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第二条 教师需要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应填写《多媒体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由秦都书院副院长审批后方可使用。学生活动需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应填写《多媒体教室临时使用申请单》,由相关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报秦都书院副院长审批。

第三条 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必须严格按照中控台所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移动和拆卸设备,不得擅自拔插仪器设备连接线缆,不得将仪器设备带出多媒体教室。

第四条 多媒体投影仪灯泡使用寿命有限,教师上课期间不得频繁开关投影仪。如确实需要关闭投影仪,再次开机一般应间隔20分钟以上方可进行操作。

第五条 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时,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因教学需要安装专用软件时,请在学期开学前与秦都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以便统一安排。

第六条 教师不得在课堂上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影视节目;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学生代为操作使用;不得在设备运行期间离开教学现场。

第七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应当爱护相关多媒体设施。为了确保设备和使用者人身安全,控制柜内不得放置饮料、食品和其他杂物;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台整洁干净,不得扒、撬、踏、坐操作台。

第八条 多媒体教室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或野蛮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使用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蓄意破坏者,还应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管理员应提前15分钟开启多媒体控制系统。上课开始15 分钟内,巡查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设备故障的,简单问题应及时排除;暂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为师生更换多媒体教室,后续积极协助技术人员解决问题。设备使用完毕,课后应及时检查设备状况。

第十条 管理员巡查期间,发现开课后10分钟师生均未到的多媒体教室,应将情况及时报告秦都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并及时关闭多媒体设备。发现有学生擅自拨弄多媒体设备的要及时制止,对教师的不当操作应进行耐心指导与纠正。巡查结束后应返回办公室坐班。

第十一条 管理员应认真填写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登记本。精心维护仪器设备,尽可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秦都书院处置。如因管理员疏忽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管理员负责督促保洁人员做好多媒体教室的卫生工作,保证多媒体教室和控制柜内整洁卫生。

第十三条 未经秦都书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设备搬出多媒体教室,不得擅自同意他人使用多媒体教室及其设备。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好多媒体教室和设备控制柜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得私自配制。发现钥匙遗失的,应及时报告秦都书院。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秦都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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